1、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、政策、法律法规,研究拟定全市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和教育事业发展规划,并组织实施。
2、综合管理和协调指导全市基础教育、职业教育、成人教育、特殊教育和社区教育工作,负责教育督导与评估的日常工作。
3、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,组织全市的教育科研活动;检查督导中小学课程计划的执行情况,组织实施素质教育。
4、负责管理全市教师队伍。负责依法依规履行教师招聘,教师资格认定,聘用、培训、调配交流、职称评定、工资调整、档案管理和考核奖惩等管理职责,负责系统行政监察工作。
5、配合有关部门,做好全市教育经费预决算和基层单位财务管理、审计监督等工作;管理有关助学金资助工作;负责全市教育教学设施的完善、维护、维修;负责教育技术装备与管理,组织实施信息技术教育。
6、统筹管理全市基础教育阶段的学历教育及各级各类学校的招生考试 工作;负责初中、小学毕业证书的发放;负责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。
7、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、品德教育、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、安全教育及国防教育等工作。
8、依法审核(审批)社会力量办学机构并指导、监督、管理。
9、管理局属单位,监督局属单位国有资产保值增值。
根据上述职责,市教育局设7个内设机构:
(一)办公室
负责综合协调、文秘信息、信访接待、文电收发、会务组织;负责教育信息中心建设与管理;负责教育调研与宣传;负责机关车辆管理、机关财务和后勤管理。
(二)政工人事科
负责组织教师资格认定、培训;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教师聘用、调配、职称评定、工资调整、考核评优和档案管理工作;负责全市大专院校毕业生就业指导;负责教育系统教职工计划生育、老协、关协工作;做好党团工作;负责干部考查、考核及任免工作;联系教育基金会。
(三)计财科
做好教育经费预决算和财务监管;负责财务人员培训;承担国有资产管理责任;负责学校发展规划与基建管理;负责统计工作;负责招商引资;负责保险工作;管理勤工俭学及校办产业;承担学校后勤管理责任。
(四)审计科
承担教育系统内部各单位的财务收支审计责任;负责干部经济责任审计;负责基本建设项目审计。
(五)普教科
负责中小学校的教育教学、学籍、卫生、体育艺术的管理;做好教育机构设置初审工作;负责做好中小学校招生组考工作。
(六)成教职教科
负责幼儿园、成人及职业技术学校、民办教育和社区教育的教育教学、学籍、卫生管理;做好社会办学(办园)教育机构设置初审工作;做好成人、职业技术教育就业指导工作;联系民办教育协会。
(七)安全维稳保卫科
负责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安全保卫、综治维稳和法制宣传教育;负责学校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;负责突发事件和应急管理;负责全市教育系统610、禁毒教育;负责国家安全及人民防空教育